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2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石龙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22年8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71号),8月17日,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会议,对今年我市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各级组织领导、责任划分及协调督导机制。
二、制定意义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稳市场主体就是稳增长、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的重大意义,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工作重点,将稳市场主体与稳经济稳增长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纾困帮扶减负力度,推动市场主体壮大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确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区市场主体规模达到3186户的市定目标。
三、重点举措
一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二是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行社保费缓缴政策,多方减免房屋租金,降低水电气暖使用成本。三是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四是加大创业援企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五是畅通融资渠道。推广普惠小微贷款,推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融资帮扶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作用,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落实行业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结合稳经济稳增长、“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等工作,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政策落实。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信局、发改委分别牵头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工作。与市场主体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各行业市场主体壮大发展。四是强化督导推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规问责。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石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郜鸿飞
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76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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