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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平顶山市石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

为统筹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起草了《平顶山市石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序,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社会参与度和透明度,广泛集中民智,使石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真正体现民意,现将石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集时间

按照编制工作的安排,征集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1221日。

二、征集内容

公开征集对平顶山市石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意见和建议。

三、征集方式

1.登录“石龙区人民政府网”互动交流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栏(http://www.shilongqu.gov.cn/)通过留言评论收集网友意见建议。

2.网络投稿: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lqhbjbgs@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标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意见建议+关注领域名称”。

3.书面投稿:将意见建议稿件邮寄到石龙区生态环境局大气办,邮编:467045。

4.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有关信息和内容严格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君梅,联系电话:0375-2535198,手机:15136978789。

欢迎大家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对于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编制《平顶山市石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参考吸纳。

衷心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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