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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9702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18-11-23
信件标题: 观湖佳苑小区的装修保证金何时退?
信件内容: 我是张庄村村民,因为我村整体搬迁到观湖佳苑小区,当时搬迁的时候交了1000元装修保证金,当时说是一年后退给我们,可是现在已经三年还是一毛钱没见,当时交钱的物业公司都跑了,现在都不知道找谁要。前一段时间说是城建局可以退,去跑了几次还是没有退,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解决,希望王书记过问一下。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石龙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11-27
回复内容: 2018年11月25日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接到网民留言“观湖小区的装修保证金何时退”的批示文件,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走访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留言人张晓南为夏张庄村的搬迁安置户,安置房屋为观湖小区7号楼三单元4楼东户和东南户两套住房。2016年3月搬迁时给金大地物业公司缴了每套500元的装修保证金,当时给物业公司承诺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装修完毕后,有物业公司派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没有改变房屋主体,没有影响楼房的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有物业公司即时退还装修保证金。2016年10月张晓南房屋装修完毕后,没有通知物业公司进行装修查验,并居住至今。 2018年11月26日调查人员在登门调查时发现,张晓南家的住房除了把4楼楼道走廊圈为自己的住房以外,并把两套房屋的中间主体全部改造,已经看不到房屋的原始构造的痕迹,问他知道装修的时候怎样把房屋的承重主体也打了,回答说不知道什么是承重墙,不打地方小。调查人员和原物业公司负责人魏经理联系解决问题,物业公司负责人承诺,已经和张晓南沟通,令其在一个月内恢复房屋主体承重墙,并报请查验,查验合格后即时退还装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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