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52128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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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6-01-29
信件标题:
本地民办幼儿园免除童保育教育费如何实施?孩子家长如何退费?
信件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根据政策,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本地民办幼儿园免除童保育教育费如何实施?孩子家长如何退费?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石龙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1-29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石龙区教体局核实,自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推行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免保教费政策以来,石龙区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办发〔2025〕27号文件要求推进落实,整体执行平稳有序,现将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适用对象: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中,就读学前一年且学籍在大班注册的适龄幼儿。
2.减免标准:民办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减免;民办园保教费标准高于同类型、
同等级公办园的,可就高出部分向家长收取。
3.家长退费:保教费已由国家减免,幼儿园未收取费用,因此不存在退保教费;餐费按幼儿在园实有发生天数,多退少补。
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7063988,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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