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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与燃气安全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主题分类
  • 综合信息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发布机构:石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

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爆竹声声除旧岁,家家兴会夕烟中。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烟花爆竹已进入春节旺季经营期间,为确保全区人民安全祥和过新年,就烟花爆竹有关事项致以下安全提示:

一、渠道正规。市民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切勿网上违规购买;

二、类型安全。个人和家庭购买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烟花爆竹,勿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三、理性消费。个人和家庭购买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合理,避免储存时间过长、不当储存引发安全问题。

为确保燃气安全,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石龙区城市管理局提出四个“严禁”,内容如下:

一、严禁在草坪、各类井盖,带有燃气标识的管道、箱体等重要燃气设施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会对燃气设施造成严重的危害;

二、严禁在燃气设施附近爆破或动用明火,任何人发现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的行为,应当立即通知燃气公司或向政府部门报告;

三、严禁在室内外燃气管道设施附近堆放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物品,谨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四、严禁踩踏、攀爬户外架空燃气管道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等危险行为。

恭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欢乐、龙年吉祥!

区城市管理局值班电话:0375-252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