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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上门服务解民忧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slq18/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主题分类
  • 综合信息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发布机构:石龙区人民政府->石龙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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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上门服务平息了一起七旬老人赡养纠纷。

11月7日,石龙区人民路司法所所长王俊峰接到电话求助,向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反映,石龙区某村一对老人已70多岁高龄,长期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去医院透析,且老伴交通事故导致身体瘫痪,腿脚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接连遭受生活变故,无法亲自到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虽生有四个子女,却因各赡养人与老人存在家庭矛盾,迟迟不能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拒绝给付赡养费,老人日常生活无法稳定保障。初步核实相关情况后,法援中心立即决定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当日上午,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培和石龙区人民路司法所长以及拟承办律师王娟娟来到当事人住所,向其了解详细情况,现场审查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条件,指导填写申请手续。同时,承办律师与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分析案件的基本情况,采集了案件相关证据,现场与申请人办理了委托手续,撰写了诉讼起诉状。最大限度地为其提供便利。

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心系群众,办民实事解忧,坚持在法援服务中迈开步子、躬下身子、想出法子,切实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做好事、解难事,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畅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