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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司法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政治部)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事务。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张华

普法依法治理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区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全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工作。负责人:高想

法制办公室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承担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人:孙华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受理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协调、指派律师和其它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协调法律援助宣传及对外交流活动;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的报送、统计和档案管理。(二)公证服务股。为维护社会提供公证服务法律行为;依法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三)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中心。负责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负责人:于雪梅

基层工作指导股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人:王少华

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负责人:王亚平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7665166
石龙区人民路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