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月29日印发了《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龙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文件制定必要性及目的
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文件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26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为使本《通知》内容全面、可操作,征求了区政府相关部门意见。通过了区政府办公室的审核。
四、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
无重大分歧。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龙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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