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6月22日印发了《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文件制定必要性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石龙产业集聚区节约用地水平和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1〕14号)要求,结合石龙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1〕14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意后,经相关领导批示后印发。
四、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
无重大分歧。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链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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