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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小学合同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理顺、完善下河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同意存档,制定本办法。

一、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遵守国家、市、区、局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二、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1、标的(项目内容、范围等)

2、数量和质量及验收标准。

3、价款或酬金及付款方式。

4、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合同的效力、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赔偿方式。

6、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及盖章。

7、特殊合同需经相关部门备案或见证有。

三、合同的签订程序

1、设计、勘察等项目前期合同,由财务室协办、校长签定。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财务室协办、校长签订。

3、施工总包合同、监理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财务室协办、校长签定。 四、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合同的管理责任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预决算人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主任室报告合同履行情况。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