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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南顾庄中鸿小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2 浏览次数: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上下联动、快速反应,有效落实。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三、机构职责

(一)中鸿小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胜

副组长:何培红  王朝华

组  员:刘俊娜  王文超  苏  蜜  赵慧琳  张振江  曹莲叶  林艳娜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成各专项小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1)人员组成

组长:王永胜

成员:林艳娜 关艳婷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调度、秩序维护、后勤保障、效果评估等工作;

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疾控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确定是否停课以及停课的时间,班级或年级范围等;

③综合评估各环节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

2.疫情监测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刘俊娜

成员:都建培 闫蕊蕊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全校师生晨午检、教学过程中体温监测;

②疫情发生后,负责排查患病学生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对象情况,确定确切接触者;

③对患病学生情况持续关注,每天加强疫情防控与巡视,对其班级及学校其他同学加强后续观察和情况排查。。

3.现场处置组

(1)人员组成

组长:王朝华

成员:苏蜜  张正钧  

(2)主要职责

①疫情发生后,立即组织患病学生隔离和初步诊断救治;

②利用校园广播通知各班学生立即停止室外活动,回到班级;

③确保发热学生隔离通道和其他师生疏散通道相互独立,避免交叉感染。

4.对外联络组

(1)人员组成

组长:何培红

成员:张振江 赵慧琳

(2)主要职责

①出现疫情后,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并通知学生家长;

②按规定向上级教育部门、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情况;

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消毒防疫组

(1)人员组成

组长:王文超

成员:李鹏举 张柯迪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对出现疫情症状学生经过的通道及该可能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应急消毒;

②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班级、卫生间、公共场所等消毒工作,并在学生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对留观室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做好记录。

6.宣传教育组

(1)人员组成

组长:曹莲叶

成员:王晓东 高芳芳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疫情发生后引导控制舆论,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

②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不恐慌、不猜测、不传谣,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

四、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五、信息报送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区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区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区教体局和区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体局。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区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六、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包括教室、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七、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8℃,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①复测体温。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处置办公室。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疫情,分三个等级处置

报区教体局备案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报请区教体局批准

③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区教体局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④学校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八、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九、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学校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隔离留观室在学校大门东侧小花园内,备用教室在教学楼二楼东侧实验室)、防护用品(口罩现备七千只、防护服20套等)、消毒药品储备(现备75%酒精5千克),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附则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本预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文件。

本预案由学校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平顶山市石龙区南顾庄中鸿小学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