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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清明节祭扫倡议书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2-00016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来源:石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次数:

石龙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清明节是我们慎终追远、感恩先辈的传统节日。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丝毫不能松懈。为倡导文明新风、保护生态环境、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石龙区民政局发出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

    清明节是返乡人员流动高峰期,人群聚集将增大感染病毒风险,提倡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乡,降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希望广大石龙区居民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节俭祭扫,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提倡家庭分散追思、经典诵读、鲜花祭奠、网络祭祀等文明环保又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祭祀形式;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防止疫情扩散和反复。

    严防火灾,安全祭祀。希望广大石龙区居民树立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不携带纸钱和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上山,不在禁燃区及山头、林地吸烟、烧纸楚香、抛撒冥币、只点燃蜡烛、燃放烟花爆竹。

    注重防控,健康祭祀。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理解、支持和遵守各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外出、不聚集,不参加线下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的监测,如出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

希望石龙区广大居民遵守公共秩序、弘扬传统美德。

                                             

 2022年3月25日

石龙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