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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受理条件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1-00074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发布机构:石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次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