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建设。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辖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指导社区(村)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组织培训引导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辖区网格化指挥协调机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
(四)平安法治。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活动。
(五)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宋和平 党工委书记
张豪杰 党工委副书记
宋冠召 党工委副书记
李阳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景提华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夏应超 办事处副主任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机构编制等部门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村)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辖区管理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村)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物业管理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区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
(四)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招商引资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区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
(五)城乡融合发展办公室。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和水利、生态环境、国防动员等部门工作。
龙兴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具体事务由相应科室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