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确保法律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做好执行工作、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大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执行难”问题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一定缓解,但尚未根本解决。当前,部分被执行人(俗称“老赖”)逃避、抗拒执行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影响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一)查人找物难题依然存在。尽管网络查控系统日益完善,但对于部分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甚至借助他人名义持有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以及“人户分离”、下落不明等情况,查控的精准度和效率仍需提升。
(二)惩戒措施的威慑力与协同性有待加强。现有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在实践中存在部分被执行人规避手段翻新、惩戒措施覆盖范围有限、跨部门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惩戒信息未能完全融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等问题,导致惩戒的威慑力和实际效果未能最大化。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适用率偏低。由于证据标准、移送衔接、刑事立案门槛等多方面原因,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数量相对较少,刑事打击的震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联动有待深化。对失信行为的全方位、多维度制约尚未完全形成,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更加牢固。
(五)部分案件执行财产处置难。涉及不动产、特殊动产、股权、无形资产等财产,可能因权属复杂、评估拍卖周期长、变现难度大等因素,导致处置进度缓慢,影响执行效率。
二、 具体建议
(一)深化财产查控与处置机制改革。一是升级与拓展网络查控系统。进一步整合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住建、金融、证券、税务、市场监管、海关、互联网平台等多源数据信息,实现对被执行人各类财产(包括虚拟财产、境外财产线索等)和行踪轨迹更全面、实时、精准的在线查控。探索建立对疑似规避执行行为的智能监测模型。二是优化财产处置流程。完善司法拍卖制度,推广采用更灵活多样的变价方式,引入专业辅助机构,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成交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完善依法退出和恢复机制,并健全执行救助制度。
(二)强化联合信用惩戒的广度与深度。一是完善失信名单制度。科学界定纳入标准,精准适用。推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更加深度地嵌入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审批、信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等环节,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二是扩大限制措施范围。在现有限制高消费基础上,研究对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人在更广泛社会领域和日常生活便利方面依法实施必要限制,提升其失信成本。同时,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益。
(三)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一是畅通刑事追责渠道。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明确证据标准和移送程序,建立高效顺畅的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审判衔接机制。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对于情节严重的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探索自诉与公诉相结合。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加大对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充分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反规避执行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
(四)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与自动履行激励机制。一是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枢纽,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司法信息的有效融合与应用。二是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对于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探索在诉讼费用减免、信用评价提升、金融服务优惠等方面给予正向激励,引导形成崇尚诚信、自觉履行的社会氛围。
(五)创新执行工作模式与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推广智慧执行应用。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执行工作中的运用,提高执行案件智能化分析、财产线索自动发现、执行风险预警等能力。二是加强执行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执行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行人员法律素养、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健全执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执行权依法规范行使。三是强化法治宣传与舆论引导。持续曝光典型失信案例,宣传执行法律法规和执行工作成效,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共识。
解决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协同联动、系统推进,通过多措并举实现执行工作质效显著提升,司法权威得到有力维护,社会诚信水平整体提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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