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结果公示
关于民办培训机构申请法人、举办者、办学地址变更许可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slq15/2025-00018
- 发布日期
- 2025-10-21
- 主题分类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结果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发布机构:石龙区人民政府->石龙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0-21
浏览次数:
石龙区国熙职业培训学校,2018年审批设立,该校现申请法人、举办者、办学地址变更,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0月20日收到提交的变更书面申请及相关手续,按照《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1号)文件第三章(分立、合并、变更与终止)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变更条件,拟准予法人、举办者、办学地址变更,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0375-7069610
智能问答
豫公网安备 410404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