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于举行2026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slq31/2026-00006
- 发布日期
- 2026-06-02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6〕21号)要求,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举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石龙区 2026 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就区片划分、补偿标准、调整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听证。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时间:2026年7月6日9时
听证地点: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三、听证举办机构
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代表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石龙区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9日17:3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下载并填写《听证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475421811@qq.com);也可前往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审批股领取并提交纸质申请表。申请时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方式、职业及与听证事项相关利害关系简要说明等资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以便资格审核。
六、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熟悉征地工作有关情况,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会前10个工作日,向确定的听证代表送达听证通知及材料。
3.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4.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5.听证代表须保守国家秘密,举办机构提供的材料或发放的其他相关材料仅供听证会使用,会后收回。
6.请参会代表提前10分钟进入听证会场。
7.联系人:土地审批股,电话:13949491559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申请
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2日
智能问答

豫公网安备 410404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