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加剧,老年人慢性病也随之增多,为缓解家庭医疗负担,确保老年人能持续获得医疗服务。建议完善我区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探索建立老年人慢性病药物专项补贴制度。同时优化医疗卡使用管理办法,在合理监管下,允许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子女医疗卡开具慢性病药物。
关于建立家庭居民医疗基金的建议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slq40/2025-00039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王小社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建议完善我区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探索建立老年人慢性病药物专项补贴”、“优化医疗卡使用管理办法,在合理监管下,允许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子女医疗卡开具慢性病药物”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区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针对慢性病患者的保障政策也在持续优化。目前平顶山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30种,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 22种,经线上申报审批合格后,患者可根据不同的慢性病病种,自主选定的平顶山市域内一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执行相应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标准。对于慢性病鉴定不合格的参保群众,可通过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每年可报销 300 元)或申请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每年可报销200元)。
二、患者在平顶山市域范围内取药的,可实现直报,自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可通过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购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下一步,我局将常态化做好慢性病宣传及鉴定工作,确保老年群体充分享受医保待遇,提升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认同感与满意度。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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