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石龙区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8日
石龙区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帮助我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企业还贷周转金(以下简称还贷 周转金)管理,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平政办〔2022〕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额度和目的
由区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还贷周转金主要用于我区基本面较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较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银行给予续贷、具有还款能力的企业提供短期垫资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管理机构
为加强还贷周转金的使用和管理,成立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金融局、区先进制造业 开发区、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组成的石龙区企业还贷周转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还贷周转金专用账户,指导开展还贷周转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还贷周转金资金安全。
三、合作银行条件
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合作业务协议书后成为合作银行,合作银行负责推荐企业申请使用还贷周转金。
合作银行承诺对其推荐使用还贷周转金的企业还款后给予续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企业收到还贷周转金后,合作银行应监督企业归还贷款并在续贷后监督企业将还贷周转金汇入承办金融机构还贷周转金专户。
四、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企业的依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企业分类标准。
(二)还贷周转金服务对象。在石龙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负债合理、 风险可控、信誉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贷款即将到期而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需要提供短期垫资服务的企业。 列入环保关停及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在环保整改不达标或落后产能未淘汰前不得申报使用。
(三)申请还贷周转金的额度及资金使用。单笔申请还贷周转金额度控制在承贷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不需提供任何抵、质押,还贷周转金使用期限最长为5个工作日。
五 、申报审批程序
(一)企业向合作银行提出使用还贷周转金申请。
(二)合作银行决定续贷后,在企业贷款到期日前至少7个工作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使用申请。提交材料包括《××银行推荐使用还贷周转金申请书》《××企业还贷周转金承诺书》。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步审批,由领导小组组长签署审批意见。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还贷周转金转入企业在合作银行开设的结算账户,并通知承贷银行立即扣款,为确保资金安全,企业在使用还贷周转金期间需将相关印鉴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封存。
(五)承贷银行收到汇入的资金后,要确保实时扣款、办理企业还贷手续并负责按期续贷。
(六)承贷银行在续贷后监督企业当天将还贷周转金转入还贷周转金专用账户。
(七)承贷银行负有对整个还贷周转金运行过程的资金监管责任。
(八)如遇特殊情况,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相关企业、金融机构予以配合。
六 、监督管理
已承诺给企业续贷的承贷银行,应恪守承诺,按期足额续贷,不得随意变更,发现账户或资金等有异常情况的,须及时冻结账户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承贷银行推荐其企业客户使用还贷周转金后,未兑现续贷承诺的行为,要承担还贷周转金损失风险责任,并在全区予以通报,同时向其上级银行通告,取消其当年享受区政府各类扶持、评先评优及奖励资格,并减少或转出在该银行的政府性存款。对骗取、挪用或不足额归还还贷周转金的企业,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取消对其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通报有关部门,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企业还贷周转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银行推荐使用还贷周转金申请书
2.××企业还贷周转金承诺书
附件1
银行推荐使用还贷周转金申请书
申请日期: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盖章) |
贷款金额 |
| 贷款到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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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贷周转金申请金额 |
| 批准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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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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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结算账户 |
| 开户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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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银行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石龙区企业还贷周转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石龙区企业还贷周转金领导小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联系人: 手机: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区企业还贷周转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推荐银行各留一份。
附件2
企业还贷周转金承诺书
平顶山市石龙区企业还贷周转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司在 (银行)贷款 万元(大写),合同期限 ,申请使用企业还贷周转金 万元(大写),使用期限为 个工作日, 10日内按每日0.5%计收企业利息,超过10个工作日按每天1%计收滞纳金,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我公司承诺按照《平顶山市石龙区企业还贷周转金使用管理 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办理各项手续,按期归还还贷周转金。 我公司全体股东与其配偶对此笔还贷周转金(含本金、滞纳金等) 的清偿承担清偿连带责任保证,并承诺公司账户不存在涉法涉诉 等被执行风险。如果超过30个工作日没有归还,自愿列入企业 信用黑名单,不再享受政府的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 公 司(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承诺书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