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月20日印发了《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临近春节,为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制定该文件以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通告〔2023〕1号)精神,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的要求制定。
三、制定意义
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气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起草过程
区应急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召开会议就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保障相关工作有力落实。《通告》的起草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认真开展调研。结合我区实际,深入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突出问题,收集第一手资料,为《通告》的起草奠定良好基础。二是扎实学习起草。在充分借鉴上级文件依据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认真吸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征求涉及单位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经区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形成了《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五、主要内容
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燃放区域、允许燃放的种类以及相关需遵守的规定。
六、保障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有部署、有落实,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限放各项工作,保障全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石龙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朱明睿
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252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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