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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及《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决定(草案)》等有关规定,平顶山市石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经过深入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并经专题会议研究,起草拟定了平顶山市石龙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1214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一、征集时间

按照编制工作的安排,征集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石龙区人民政府网”互动交流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栏(http://www.shilongqu.gov.cn/)通过留言评论收集网友意见建议。

2.网络投稿: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1257358@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标注“《平顶山市石龙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3.书面投稿:将意见建议稿件邮寄到石龙区公安局政办室,邮编:467045。

4.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有关信息和内容严格保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澍妍,联系电话:0375-3644208,手机:15003903636。

欢迎大家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对于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

衷心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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