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发放务工奖补激发转移就业动力
“前几天,村干部给我打电话,说可以申请省外务工补助,申请补助只需填个申请表就行。有了这笔补助,我就可以多回家看看了。”9月6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关庄村监测对象王应战在电话里高兴地说。目前,王应战已经拿到该区为他发放的1500元务工补贴,其中工资补贴1200元、交通补贴300元。
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全区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引导和支持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外出转移就业,切实帮扶低收入人员保收增收,今年以来,该区继续加大务工补贴的发放力度,优化补贴方案,工资补贴按照务工人员工资总额的5%给付,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对半年内连续务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一年一次,分两笔支付),标准为区内200元、区外省内400元、省外补助600元。
该区人社局联合区乡村振兴局组建工作专班,共同落实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补助政策,通过简化交通补贴申报流程、实行承诺制和代办制,提高外出务工补贴兑付率。坚持自下而上、逐级上报、逐级审核的原则,进一步精简优化补助程序,对跨省就业人员,通过“三选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表、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资银行卡流水其中任意一项)或“两证明一承诺”(对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村“两委”书面证明并附个人承诺书)进行申领;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亦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申请办理。
为提高政策知晓率,对常年在外务工的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该区人社局逐一打电话或发微信推送,告知申请务工补贴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等。在此基础上,各村干部对本村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者及监测户进行精准摸排,对务工地点、务工单位、外出务工时间等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外出务工信息台账。该区人社部门安排业务骨干负责补助审核,保障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转移劳动力都能享受到补贴政策。
“实施务工补贴政策,不仅能减轻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家庭经济压力,而且有效地激发了就业积极性。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进、摸排,及时让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享受到此项补贴政策。”该区人社局局长王军民说。
截至目前,该区已为符合条件的223名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审核发放务工奖补资金约25.42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务工交通补贴3.84万元、务工补贴21.5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