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调解水平 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为深入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加快企业和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增强我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6月26日上午,石龙区人社局联合区总工会,在区工会职工培训学校成功举办了2023年度石龙区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会暨规模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动员会。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民同志作开班讲话。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晋长森同志出席培训会。区人社局调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社保所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和工会负责人40余人参加培训。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民同志在开班讲话中强调,开展此次培训班是提升全区调解仲裁工作水平、更好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重要手段,是助推我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为此,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站位。充分认识举办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基层调解仲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握形势、防范风险,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注重预防。切实做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注重预防,调解为主,防范风险,把劳动人事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端正学风。力争此次培训取得实效,为加强我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参训学员要明确目的、学以致用、切实落实培训任务。
区人社局副局长张晓歌同志为大家传达《平顶山市石龙区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消化吸收,学以致用。希望参训学员充分利用短暂的培训机会,加强学习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技能,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对照标准,建立健全。希望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根据市人社局调解工作部署要求,对照标准,逐项梳理,查漏补缺,规范调解工作机制。三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希望各乡街道办事处社保所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以及辖区规模以上企业代表要迅速适应调解员角色,对照工作目标,落实落细工作任务。
此次培训还邀请到河南黎民律师事务所优秀骨干律师王留祥同志为学员授课,从法律理论和实践方面着手,教育学员从以下三方面做好调解工作:一是了解劳动争议中的几个问题;二是掌握劳动争议调解技巧;三是以案为例,注重分析,将从事基层调解工作常见矛盾纠纷化解的常用知识学以致用。
培训会后还安排了劳动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测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收获很大。此次培训会暨规模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动员会的成功举办,在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基层调解的进一步联动与衔接,为我区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格局,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服务社会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