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石龙区政法系统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

6ea86227c90d4d033d622d192a888f2.jpg


根据省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部署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石龙区政法委,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5家被巡察单位开展为期50天的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111午,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石龙区政法系统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十一巡察组组长王峰主持召开与区委书记甘栓柱同志及5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会上,王峰同志作了动员讲话,甘栓柱同志主持会议,5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表态发言。

王峰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专项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加强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相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石龙区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甘栓柱表示,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充分认识专项巡察的重大意义,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积极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政法机关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全力做好工作保障;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各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要注重成果转化,全力推动石龙区各项政法工作任务落实,为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局提供坚强保障。

5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将以此次专项巡察为契机,以最诚恳的态度和最严明的决心,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推动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市委巡察组副组长杨华、张益民同志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石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网信办、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石龙区政法系统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的时间为111日至1220日。其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码上巡察”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一)信访接待窗口:石龙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中心联系信箱石龙区委区政府、5家政法机关和二级单位、区行政服务大厅门口、区信访局群众接待大厅、4个街道办事处等办公地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举报电话:0375-456555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短信手机:18537576912(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电子邮箱:pdsswd11xcz@pdssjw.com)邮政信箱:河南省平顶山市A210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467000;(“码上巡察”:手机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以上信访渠道111日开通,1220中午12:00关闭。

图片1.png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5家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