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 “命根子”,保护耕地是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内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与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我区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开展 “耕地保护宣传年” 活动,并印发此通知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总体思路
以强化耕地保护宣传为抓手,通过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创新方式提升实效的整体思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切实筑牢耕地保护的思想防线和社会防线,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
三、主要内容
提高思想站位: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升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保护监管、宣传保护实效的重要宣传阵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活动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需由一把手亲自牵头抓总,动员全员参与,主动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协调合作,建立长效联席联动宣传机制,围绕耕地保护主题开展系列持续宣传,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保护成绩亮点及工作成效。
创新宣传方式与实效
用好传统宣传手段:借助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明白卡、设置宣传展板、深入田间地头和村庄集镇开展面对面宣讲及现场咨询等方式,普及耕地保护知识。
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依托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利用网红直播、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并发布耕地保护宣传片、短视频,实现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宣传。
规范宣传稿件报送: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每月需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2个优秀短视频、1个优秀耕地 “守护者” 事迹、2篇耕地保护类新闻稿件,且每月要突出报道耕地保护协同配合的先进做法或典型案例;每季度上报耕地保护相关的领导专题会议、文件批示、实地调研等宣传材料;每半年报道基层耕地保护工作特色、群众参与情况、制止违法占地行为及恢复耕地的措施等内容。
明确考核激励:2025年底省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并公开报道,对获奖单位和人员颁发证书及奖励,以此倒逼各单位重视并抓实活动。
四、主要特色
领导责任压实:明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将活动责任落实到关键岗位,保障活动推进力度。
宣传形式多元:兼顾传统媒体的覆盖面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实现传统与新兴宣传方式的有机结合,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接收习惯。
报送要求具体:对宣传稿件、短视频、先进典型的报送频次和内容类型作出明确量化规定,确保宣传工作有抓手、可考核。
有考核激励机制:省级层面的评比奖励机制,能有效调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核心目的
通过开展 “耕地保护宣传年” 活动,全方位、多维度普及耕地保护相关知识和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自觉性与责任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保护监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六、重要意义
筑牢思想防线:提升全社会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知,让耕地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压实保护责任:以宣传促落实,推动各单位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营造共治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耕地保护,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耕地保护共治格局,夯实粮食安全的土地根基。
提升工作实效:通过宣传展示耕地保护成效、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促进各地互学互鉴,提升全区耕地保护整体工作水平。
七、适用对象
本次 “耕地保护宣传年” 活动政策及相关工作,适用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区直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同时也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参与、配合耕地保护宣传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
八、专业术语解释
耕地保护: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保护,防止耕地被违法占用、破坏,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耕地 “非农化”:指将耕地用于农业生产之外的其他用途,比如违规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违规挖塘养鱼、违规种植苗木草皮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是耕地保护工作中重点禁止的行为。
节约集约用地:指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满足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减少土地资源浪费,避免粗放式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