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7月24日印发了关于《石龙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以下简称《通知(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解决我区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有效手段,势在必行、势在快行。
二、制定依据
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主要内容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1.加大宣传教育。各学校、社区、医院、机关每年组织节水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3次。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进一步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
2.推进载体建设。到2024年底,50%以上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重点用水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20%以上居民小区建成节水型小区。
3.加强建设项目节水。到2024年底,全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实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4.推进水价改革。到2024年底,农业灌流用水计量率达到8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四、关键词诠释
政府调控: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强化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强化问责。
公众参与: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使建设节水型社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市场引导: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水新机制,规范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
制度完善: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创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解读人:范鹏
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253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