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18日印发了《平顶山市石龙区“一村一专员”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 (平人社办〔2020〕50号)
二、制定目的
为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解决困难人员就业,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力量下沉基层,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体系,协助社区开展高频次业务,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工作力量,为群众提供常态化便民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村一专员”招聘人员范围、岗位职责、招聘时间、日常管理、岗位待遇及报名地点。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石龙区人社局
解读人:付家璇
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7069617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石龙区“一村一专员” 招聘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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