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聘第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联系员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slq18/2024-00003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主题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为进一步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提升执法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打造高质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2024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石龙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联络员制度。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聘第一批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联系员。
一、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设立条件
(一)设立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类企业、行业商会、社会组织
(二)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较强。
2.能够积极参加服务型行政执法检查、调研、座谈、案卷评查、宣传宣讲等具体活动。
3.能够根据经营范围和工作职责任务,及时收集、反馈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和相关反映相关问题,帮助改进和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质效
4.设有法律事务机构(人员)或聘有法律顾问的。
5.应当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诚信守法,无发生法治建设方面的不良事件。
6.主要负责人热心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能够积极完成联系事项,愿意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与研究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正常履职条件。
二、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络员聘任条件
(一)聘任范围
常年在我区范围内各类企业、行业商会、社会组织的相关负责人及就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讲政治,遵守法律法规,信用良好,品行端正,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以及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2.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重视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业务水平。
4.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能够主动学习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客观公正地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
5.正常履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时间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5日。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填写《石龙区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登记表》,并确定1到2名符合条件的联系员;符合条件的联络员请填写《石龙区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于2024年8月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联系点和联系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违法行为的取消资格。本公告由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5-7665168
电子邮箱:slsffz8627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