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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2024年提前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告公示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slq13/2024-00002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主题分类
  • 资金及其他事项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发布机构:石龙区人民政府->石龙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次数:

石龙区2024年提前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132万元,根据项目确定情况,

按照《平顶山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提前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132万元。

二、分配原则

1.坚持资金精准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资金,

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衔接资金。

2.坚持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挂钩原则,切实使资金发挥效益。

3.坚持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原则。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石龙区2024年提前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石龙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5—2527080

石龙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5—2527886

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5—2692626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附件:石龙区2024年提前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