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按照《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县级领导联系包保煤矿人员名单的通知》(平安委〔2026〕8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矿和专人驻矿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及我区煤矿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各煤矿实行区县级领导和局委包矿驻矿工作措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从即日起,我区煤矿企业均实行县级领导及局委包矿、专人驻矿的制度
二、包矿县级领导每半年到矿检查不少于1次;包矿局委负责人每月到矿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到矿检查情况应做好检查记录
三、检查项目及督导内容主要包括:
(一)生产类矿井
煤矿安全办公会议、五职矿长入井跟班次数和时长、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探放水、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管控、职工培训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及停产整顿落实情况;驻矿监管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二)井筒维修及技术改造类矿井
主要检查煤矿企业持有证照情况,是否按照批复施工,五职矿长值班值守及在岗履职情况;视频监控系统(含电子封条)运行,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管控、职工培训、驻矿监管服务站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三)停工停产类矿井
不得安排人员下井通风排水,重点核查井口封闭状态、视频监控运行及是否存在非法活动;不得以“远程监察”替代实地巡查。严禁“假停真采”,检查是否擅自恢复作业、违规入井、破坏封堵;对发现非法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产、处罚并提请关闭。落实24小时井口看护或视频监控值守。
四、驻矿监管服务站人员要严格按照“平政〔2012〕8号”及“平龙兼指办〔2021〕3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生产矿井要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现象发生,井筒维修及技术改造类矿井重点督查是否超批复内容施工和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认真填写日常监管日志,发现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五、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强化煤矿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活动,确保有效管控
希望各包矿领导和局委负责人对分包矿井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切实履行联系包保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当场责令改正,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建议,驻矿监管人员也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确保我区煤矿的安全平稳运行。
附件:区(县)级领导及各局委包保、驻矿责任人员名单
2026年6月12日
区(县)级领导及各局委包保、驻矿责任人员名单
序号 | 煤矿企业名称及类型 | 包 保 区领导 | 包 矿 局 委 | 责任人 | 区辖各包矿单位的驻矿人员分派 | 煤矿企业矿长 |
1 | 宝丰嵩阳盛源煤业 有限公司 (生产矿井) | 康 乐 | 应急管理局 | 袁平 | 应急局:王军伟、刘金合 工信局:袁东石 自然资源局:王帅超、刘圆坤 高庄办:梁维芳 | 陈广平 |
2 | 平顶山大庄鑫鑫煤业 有限公司 (技改类矿井) | 王 勇 | 石龙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赵彬彬 | 应急局:蔡云军、王晓峰 工信局:陈永会 自然资源局:陈基绍 高庄办:徐自强 | 高智显 |
3 | 平顶山大庄润达煤业 有限公司 (维修矿井) | 李红超 | 应急管理局 | 袁平 | 应急局:王宗岭 工信局:叶晓兵 自然资源局:杨胜杰 高庄办:夏延超 | 孔延广 |
4 | 平顶山大庄宇龙煤业 有限公司 (停工停产矿井) | 袁东娜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慎海彦 | 应急局:汪振京、陈东辉 工信局:姬耀强 自然资源局:白献武 龙河办:付文岭 | 张录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