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11号)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对已列入《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编制本部门年度决策事项目录,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积极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附件: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6月21日
2023年平顶山市石龙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必要性、可行性
依据
备注
1
关于平顶山市石龙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发改委
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明方向,全区上下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姿态,积极面对各项风险挑战,全力完成我区经济发展目标。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结合我区实际,编写我区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
平顶山市石龙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意义重大,是规划编制实施接续奋力的关键一环,是顺应环境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是规划工作贯彻依法治区的应有之义。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石龙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依据平顶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平规划办〔2023〕2号
3
关于平顶山市石龙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石龙区财政局
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
2023年预算调整报告
5
平顶山市石龙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平顶山市石龙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区妇联
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我区妇女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改善和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的一代新人。
平顶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平顶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文字解读丨《关于印发石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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