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6年4月23日
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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