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把问题整改验收关口,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取得实效,根据上级关于土地整治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省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全省专项整治第六次调度会议整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豫土地整治办〔2025〕28号)《关于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土地整治办〔2025〕29号)文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龙区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验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1.组长(双组长制)
康 乐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慎海彦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2.成员
梁留俊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军伟 区公安局副局长
刘红伟 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广召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宋会芳 区纪委监委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建昌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孙璐艳 区自然资源保障中心副主任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建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筹组织领导全区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研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标准和流程,部署重大工作任务;
2.协调解决验收过程中涉及的跨部门、跨领域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生态效益等关键指标核查;
3.审议验收结果报告,确定验收合格、限期整改、重新验收等结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要求;
4.督导检查验收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杜绝验收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验收工作客观公正;
5.总结推广验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完善土地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三、下设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1.起草验收工作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
2.收集整理整改验收相关资料,协调组建验收专家组(含行政专家、技术专家、群众代表),制定具体验收计划;
3.组织实施现场核查、资料审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等验收环节,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4.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动态管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汇总整改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验收资料归档备案;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验收相关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佐证资料,确保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验收标准: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注重实效”原则,对照工程质量、土地利用、生态效益、资金使用、权属管理等核心指标开展验收,确保整治问题整改到位;
3.强化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联合处置,坚决杜绝推诿扯皮;
4.严肃工作纪律:验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