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各燃气企业:
现将《石龙区管道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5日
石龙区管道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管道燃气经营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22〕48号)文件要求,根据全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有序开展我区管道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一城一企”培育规模化经营企业为方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管道燃气经营主体整合,全面提升燃气企业供应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结合我区城镇燃气行业现状,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严格准入门槛,严格退出机制,遵循市场规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为手段,按照统筹谋划的思路,进一步规范我区城镇燃气经营秩序,带动全行业高水平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4年,保持石龙区城区管道燃气企业经营现状,有序推动管道燃气企业整合,实现城区居民、商业用户全部使用管道燃气。2025年6月底,完成全区管道燃气企业整合,基本形成“一城一企,一城一网”的管道燃气经营格局,城镇燃气行业经营秩序得以规范、本质安全水平得以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严格规范行业准入门槛,不得以招商引资协议、投资开发协议、工程建设协议等替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依法依规解决授权主体不合法、协议签署不规范、经营范围不明确、双方权责不清晰等问题,对于授权主体不合规、协议不合规的依法终止。(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燃气专班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推行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辖区内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CGAS002-2017)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按照全省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要求,对全区管道燃气企业开展评级认定工作。严格评定结果运用,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但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由城管部门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再由政府选择管道燃气企业进行临时接管,以解决接管期间至整合完成期间的用户保供事宜;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并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时为合格的,以市场化方式逐步推动其整合。(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燃气专班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有序推进企业整合。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法依规推动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化整合,要以气源有保障、资金技术力量雄厚、信誉度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为主体,通过临时托管、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整合一批经营管理和供应保障水平低的企业。(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燃气专班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实施企业退出机制。对企业的运营能力、维护抢修能力、供气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估,对不能正常供气、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启动企业退出机制,并选择优质管道燃气企业进行接管,提升燃气供应和服务水平。(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燃气专班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安全管理薄弱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聚焦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户内隐患整改等重点领域和管道定检、智能监控、客户巡检、抢险应急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由实施主体企业牵头,打造集约化运作、数据共享、精准高效的智慧燃气平台,逐步将各燃气经营企业呼叫、调度系统纳入平台管理,持续推进燃气管网互联互通工作。(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燃气专班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落实)
(六)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在实施整合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舆情、信访等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增强抵御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置整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对策略,明确应对流程、应对措施、责任分工等,确保风险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处理。(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燃气专班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整合模式
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一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作为本区域整合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整合工作,有序推进管道燃气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区域燃气管网互联互通、同域同价等工作,实现“一城一企”管道燃气经营管理模式。
六、实施步骤
全区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摸底,摸清底数、清楚企业经营状况。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省辖市及以上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规定要求。对照《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违规发放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进行清理、对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经营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法责令关停。
(二)整合实施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以及企业整合工作,逐步减少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数量,推动全区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认真总结整合经验做法,将工作成果提炼为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管道燃气管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规模化整合工作,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石龙区管道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对整合全过程进行指导,统筹推进整合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
(二)坚持统筹兼顾。要把管道燃气主体整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严格落实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整合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防范社会负面影响,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石龙区管道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石龙区管道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明(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延辉(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袁东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晓辉(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翟进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学彬(区公安局政委)
张晓伟(区司法局局长)
张聚才(区财政局局长)
陆保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慎海彦(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彬彬(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袁 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冀亚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夏新帅(区信访局负责人)
寇毅崛(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焕玲(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吉祥(龙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豪杰(龙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局长陈晓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