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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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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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 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 主体 | 抽查 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备注 |
1 | 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 | 市场 主体 | 代理记账机构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 财政局 | 现场 检查 | 10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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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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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市场主体 |
3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代理 机构 |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等 | 财政局 | 现场检查 | 10%—30% | 1—2次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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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 |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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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市场主体 |
5 | 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信息的监管 |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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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市场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