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信息】石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6
浏览次数:10
一、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含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