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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信息】石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6 浏览次数:10

一、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含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