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关于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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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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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该批次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35人次合计81982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受理部门: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5-706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