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拨付职业技能生活费补贴款审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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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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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社〔2018〕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按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标准执行。我局对平顶山市石龙区国熙职业培训培训学校、平顶山市石龙区三利职业培训学校、平顶山市石龙区兴华职业培训学校、郏县东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4家培训机构共23人次职业技能生活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给予生活费补贴合格23人次,补贴资金6450元。现将培训机构补贴明细及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日20日
监督电话:0375-7069610
附件1 2023年石龙区第一批拨付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明细表.pdf
附件2 2023年石龙区第一批拨付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花名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