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社局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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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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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社系统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秋季攻势”行动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平人社〔2021〕44号)精神,为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各类企业、农民企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经审核,现拟对以下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公室提出异议。
电话:7069617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6日—11月10日
企业名称 | 申报 人数 | 补贴 金额 |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5 | 5000 |
河南省嘉北科技有限公司 | 8 | 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