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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福园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安葬设施价格及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ywzx/2025-00006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市运维中兴 发布时间:2025-04-23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石龙区福园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安葬设施价格及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适用范围

石龙区辖区内依法设立、取得经营资格,开展公益性公墓销售活动的殡葬服务机构。

二、定价依据

(一)法律法规:《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殡葬管理法规,明确了公益性公墓的性质、建设和运营规范,为定价提供法律基础。

(二)政策文件:《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 号),规定了政府在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方面的权限和程序,是本次定价的重要政策依据。

(三)成本核算:对福园公墓建设成本、日常运营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成本、墓穴建设成本、墓区维护成本、人员管理成本等)进行详细核算,综合考虑成本因素,确保定价能够覆盖运营成本并维持公墓正常运转。

三、收费项目及指导价格

(一)墓穴收费指导价格。墓穴(双墓穴)价格:3500元/个;壁葬价格:600元/个;生态墓葬价格:0元/个。上述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含安葬费、墓碑刻字费,公墓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下浮制定具体的执行价格。

(二)墓穴维护管理费。每年每个墓穴收取100元,用于墓区日常的卫生清洁、墓穴维护、绿化养护等,确保墓区环境整洁、墓穴完好,自墓穴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计算。

四、其他规定和说明

(一)收费标准公开公示。

公益性安葬设施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公益性安葬设施维护管理费专项用于公益性安葬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管理员工资等开支,严禁挪作他用。

(二)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

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等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高效推动我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发展。

五、监督举报

如对收费标准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以下部门反映:

石龙区民政局:电话:7255097,地址:人民路西段69号院。

石龙区发改委:电话:2036008,地址:青少年活动中心522室。

本公示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