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4MB0Q071344/2020-00053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2019年12月,上级提前下达我区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37万元,按照《平顶山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0万元;
2.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7万元。
二、分配原则
1.坚持资金精准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资金,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扶贫资金。
2.坚持与脱贫成效挂钩原则。把资金使用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3.坚持向产业项目倾斜原则。结合实际加大对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积极带贫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生产,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4.坚持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原则。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石龙区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财预〔2019〕807号 2037万元)分配表附件:石龙区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财预〔2019〕807号 2037万元)分配表.xls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石龙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5-2527080
石龙区扶贫办监督电话:0375—2527886
平顶山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75—2692626
河南省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