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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营学校关于控制在校时间、减轻课业负担的规定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面积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特制定以下细则:
1.严格控制在校时间,切实执行作息时间表,任何教师不得任意提前上课或拖延时间放学。
2.切实保证学生的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以及节假日星期天的休息时间,下课时教师不得拖堂,不得占用课余、星期天、节假日进行补课,要和家长配合,保证学生有足够的学习、活动、休息时间。
3.抓好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特长。
4.放学后教师不以任何借口留下学生做其他工作。严格办公时间内处理自己的事务,提高办公效率。
5.充分利用好课堂40分钟,力争在课堂内解决关键问题,教师因病(事)耽误课,不得挪用其他学科时间或挤占课外活动、星期天和节假日。
6.严格作业布置、批改制度,一定做到:低年级不留作业,中年级作业不超过半小时,高年级不超过一小时,作业布置讲究科学,不布置机械重复,大量抄写的练习,更不能以加大作业量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班主任要严格控制和调节每日的课外作业量。
7.严格按照课时要求,开足开全课程,组织好教学,课程设置、教学时数不得任意改动,各科教学严格按大纲进行。
8.音、体、美、劳课要保质保量的开设,达到培养学生某种技能的目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内容,随意占用以上学科时间的,以违背教学论处。
9.任何人不准私自让学生购买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